第(3/3)页 “如今,陛下正欲借缅甸大捷之威,顺势推行《新朝贡法》。若仍以隆重旧礼迎送,沿途设宴、大肆迎送,反倒显得朝廷过于重视,弱了威慑之势。” 众人闻言,皆是默默点头。 新朝贡法的内容,他们都有所了解。 说句实话,当初陛下颁布此法之时,连他们这些阁老,都觉得陛下心气太高,条款近乎严苛。 要知道在新的朝贡体系下,所谓附属国,几乎与汉朝时候分封的藩国无异,细看条款里面的内容就知道了: 藩属国须向大明宗主国开放必要港口与军事要地,允许大明军队驻扎; 须按大明都督府规定员额编练军队,接受大明统一指挥,在大明对外征伐或防御外敌时,协同作战、听候调遣; 须每年按国力比例缴纳财政收入作为“常贡”; 须全面开放市场,采用“明元”为法定货币; 须推广儒学教育,设立官办书院,教授四书五经; 甚至王位继承,亦需经大明册封或备案认可…… 这些条款,每一条都严苛至极,无异于将藩国当作战败国来处置, 周边藩国怎会轻易接受? 这也是新朝贡之法推行多年,却始终进展缓慢、阻力重重的根本原因。 可如今大明兵锋所指,缅甸俯首,吕宋肃清,大明舰队横扫南洋,更有利器频出,国势之盛,百年未有! 若能趁大胜之势,以威压服诸国,日后朝廷再辅以推恩分化、移民内迁、教化渗透等手段,不出数十年,南洋诸地,与内地郡县何异? 念及此处,袁可立心中已有定计,决断道: “依老夫看,此次接待诸藩使节,规格可降!” 第(3/3)页